九、畢業要求
依據教育部印發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教職成〔2010〕7號)第八章“畢業與結業”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并結合我專業的實際情況,達到以下要求的學生,可準予畢業:
項目 | 畢業條件具體說明 |
理論考察考試 | 修滿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或修滿規定學分(178.5學分) |
實習成績 | 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成績鑒定合格 |
實習報告(總結) | 實習報告合格 |
學生操行鑒定 | 思想品德評價合格(綜合素質測評達到學校有關規定) |
職業資格證書 | 通過本專業職業技能培訓,至少獲取本專業一個職業資格證書 |
專業名稱 | 年級 | 生源類別 | ||||||
變更類型 |
□ 課程(包括新增、撤銷及課程名稱、學時學分、開課學期、考核方式等的變更) □ 實踐環節(包括實習實訓、課程設計、社會實踐等的變更) □ 教學進程表 □ 其他 (可自行添加) |
|||||||
變更原因 | ||||||||
課程變更后情況 | 課程名稱 | |||||||
課程類別 |
必修課(公共基礎課□ 專業基礎課□ 專業課□) 選修課(公共限選課□ 專業限選課□ 專業任選課□) |
|||||||
課程學時 | 課程學分 | 實驗(上機)學時 | ||||||
開課學期 | 考核學期 | 考核方式 | 考試□ 考查□ | |||||
從何年級開始實施 | ||||||||
變更后 實踐環節情況 |
||||||||
參與討論人員簽名 | 年 月 日 | |||||||
專業內部意見 |
教研室意見: 教研室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專業主任/專業建設委員會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
教務處 意見 |
教務處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
學校 意見 |
學校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