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學習評價
科學的教學質量評價體系是檢驗教學模式改革效果和修訂教學模式改革方案的有效途徑。音樂專業采取如下措施以保證教學評價的運行:
1.建立企業與學校共同參與的教學質量評價運行機制;
2.建立學生自評、互評和教師評價、企業評價相結合的綜合評價體系;
3.教學效果的評價要從崗位能力、方法能力、社會能力、創新能力四個方面進行;
4.完善企業對畢業生滿意度調查、學生和家長對學校的滿意度調查運行機制;
通過以上評價手段,形成多元化的評價模式,從評價結果中發現教學模式改革后存在的不足,以便更好的改進,促進音樂專業的健康發展。
(五)質量管理
教學管理要努力加強專業教學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管理。在教學計劃、教學過程、教學評價等方面,積極探索既符合教育普遍規律又符合音樂專業教 育特殊規律的管理機制。根據音樂專業特點,研究對集體、小組和個別課等不同課堂形式的管理辦法,提高課程教學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建立教材使用的學校審批制度,確保教材使用的合理性和規范化;改進專業教學評價方法,增強教學評價的客觀性,建立教學督導制度,促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
十、畢業要求
1+X:即畢業時需要有相關專業的技能證即可以拿到畢業證
十一、社會服務
(一)對內服務
對舞蹈專業鋼琴伴奏;歌伴舞等互相促進;帶動其他專業申報等。
(二)對外服務
校外實訓基地主要場所是幼兒園、劇團、企事業單位會堂,文化廣場等,主要設施設備要求同于校內MIDI音樂工作室、多功能排練廳、多媒體音樂欣賞教室、數碼鋼琴教學實訓室、器樂排練廳或根據需要配備。